学校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
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曲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6月4日,学校党委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校党委书记曲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文法学院副教授马浩围绕《民法典》结合高校案例和学校实际作辅导报告。
会议指出,要学习好《民法典》。《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篇章,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里程碑。2020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强调,要贯彻好《民法典》。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理念,维护好师生合法权益。学校党委提出要打造“三零”校园的平安环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的人文环境,学校、老师、学生共同成长的生态环境,就是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民法典》,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二是完善学校制度体系。要以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持续完善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事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把学校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做实做好,形成完整、严谨、可行的学校制度体系。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不断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要将“法治”作为学校管理的核心理念,坚持依法治校“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工作主体责任、部门责任,抓好目标任务组织实施,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宣传好《民法典》。一是组织好学习。领导干部要通过集体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带头学习好《民法典》。二是营造好法治氛围。把学习法律条文与解决师生实际问题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富有针对性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要强化自觉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王秀玲、张广胜作交流发言。(审核:任丹阳)

曲向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马浩作辅导报告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