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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作者:    来源:人事处   编辑:徐天明    发布日期:2026-02-09     点击数:[]  

按照《沈阳大学和沈阳开放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附后(附件2)。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6年2月10日上午7:00;

2.地点: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三楼健康管理中心前台签到;

3.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清泉路67号

乘公交车路线:

258、221、211、229、259、213路公交车到第五中学下车。

地铁4号线至沈阳大学下车。

4.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等。(男530余元,女650余元,费用自理)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体检过程中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月经期不宜做妇科检查和尿检,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请提前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后补检。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自己的查体表送至前台。

8.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参加体检人员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10.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1.沈阳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

2.沈阳大学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沈阳大学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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