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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沈阳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编辑: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0-31     点击数:[]  


2023-2024学年沈阳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的相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52号)的工作要求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9月1日起到2024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2023-2024学年,沈阳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助力学校全面综合改革和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大学建设。

)统筹协调,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

学校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信息公开部门具体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体系,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详细梳理《沈阳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的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切实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完善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工作程序,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原则、形式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系统、详尽的规定,注重将信息公开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做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三)多管齐下,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渠道

学校强化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升级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事项全覆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网站、协同办公平台(OA)、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校报、年鉴、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座谈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实时公开学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四)多措并举,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不断扩大学校重要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持续提升服务管理意识。重点加大招生信息、财务资产信息、人事信息、教学信息、学生管理信息、基建项目信息和大型设备采购方面等重点领域进行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深入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学校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教代会团长会议等形式征集问题67项,经分类梳理共处理提案15项;通过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党委书记和校长信箱、校园诉求平台等途径,解决师生反映问题310件,办复率达100%。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网站发布信息4043条,OA办公平台及时传递各类信息308通过“青年之声”公众号发布信息135条,校园广播电台累计播放校园及时政新闻1180余条;通过沈阳大学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公开信息943条。编撰印发《校报》16含信息204条)、《校内信息47期(含信息663条)。此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印发学生手册招生宣传指南等方式综合发布学校各类信息。

(二)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党政办公室牵头对学校基本信息进行公开,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情况、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已在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布,2024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及落实情况等已通过OA平台发布。工会主要通过沈阳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沈阳大学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教代会团长会议等形式公开了《沈阳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沈阳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沈阳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财务工作报告》《沈阳大学第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等材料。科技处在部门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公开发布了《沈阳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2024年沈阳大学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拟于年底前公开发布。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生招生就业工作中,招生就业处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要求,通过纸质版宣传资料、学校本科招生就业信息网、“沈阳大学本科招生资讯”微信小程序、“沈大招生”“沈大就业”微信公众平台、沈阳大学云就业平台等宣传媒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招生宣传与录取方面,印发纸质版进高中宣传册、招生简章(省内外)、报考指南、分数统计册等宣传资料10000余份,方便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我校招生政策及时公开了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招生计划、录取进展、录取分数,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等,做到“十公开”,常年接受考生咨询和监督,实现了阳光招生。二是在就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发布了《沈阳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沈阳大学2024届毕业生生源信息》等,印制毕业生生源信息册等资料1000份,方便师生及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生源信息在就业信息网上常年置顶发布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就业政策,并链接了全国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中国沈阳人才市场沈阳大学云就业服务平台等链接,便于毕业生查询到实时的省市就业信息先后发布招聘信息528条,发布就业宣传信息236条,发布就业指导信息89条进一步促进校就业工作开展。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中,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招办要求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一是在校园网及时公开《2024年沈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指南》《沈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公示所有内容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辽宁省高中等招生委员会审核及审批通过,并在教育部研招网同步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涉及考生信息的文件均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在保证招生考试工作合规合理。二是及时公布2024届毕业研究生人数及组成、毕业专业分布、毕业去向初次落实率和留辽留沈数据等信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就业工作的监督。

3.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持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财务”,在学校门户网信息公开栏设置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信息。同时,紧跟财政管理改革步伐,按照学校内部治理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1)财务信息

计划财务处稳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持续推进财务制度公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及时在计划财务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公开,提升财务制度透明度。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了沈阳大学2023年度决算报表和2024年度预算报表,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开了《沈阳大学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践行“以师生为中心”理念重新设计完善报销流程图、网上报销演示文稿,均在计划财务处网站公开。

2)资产信息

资产管理处立足促进资产有效利用,保护国有资产,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好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沈阳市政府相关规定,通过省财政厅、沈阳市政府以及学校官网、资产管理处子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资产管理有关信息包括相关政策法规、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项目、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闲置资产处置等。二是通过OA平台公开房产使用、设备台账、招标采购流程等信息具体包括《沈阳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沈阳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沈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沈阳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试行)》《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信息公开》等。学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情况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做到政策透明、执行规范、留痕可查,科学高效开展学校资产及项目管理工作。合作发展处公布了《沈阳大学校友捐赠管理办法》以及校友捐赠情况,持续规范校友捐赠行为,明确捐赠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的有效利用。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保障教职员工对学校人事管理相关信息的知情权,人事处不断提高人事工作透明度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凡涉及人事招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等工作,均坚持事前信息公告、事中过程公开、事后结果公示的原则,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制度,确保人事各项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制度公开透明二是完善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学校官网、部门网站,结合各类工作小组会、考核会、推荐会、研讨座谈会、部门负责人会议、印发文件等多种渠道,主动及时公开人事管理相关信息保障教职员工的信息知情权。三是精准核定信息公开内容。对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数量、教师队伍结构、岗位聘用办法、人员招聘公告等基础且重要的人事信息,数量上做到精准核定,文字上进行反复校验,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学校现有机构及事业编制人员情况》《沈阳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人才公告及招聘计划》《沈阳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已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教务处结合教学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教学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2023-2024学年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及选修课学分占比情况、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情况、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情况等教学信息,同时公开了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和2023-2024学年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二是通过国家数据平台及各类报告、校发文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教学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召开教学院长工作例会、建立各学院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及时传递和发布教学信息。2023-2024学年,教务处共对外发布信息100余条。

6.学生管理、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工作部紧抓信息的梳理和整合,持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通过网站、微信平台、校内宣传栏、海报发放《沈阳大学学生手册》等渠道,做到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2024版)》《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沈阳大学本科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沈阳大学本科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沈阳大学学生“校园健康跑”实施办法》等。二是在学生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坚持校内公示制度和重要信息及时发布制度,在相关文件的修订及执行上,积极与各学院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各种制度落到实处。以方便师生为基准,保障师生利益为目标,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功能,顺畅了信息公开-监督-反馈流程。

团委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校园广播电台等平台,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持续做好富有思想性、时代性、感染力、正能量的主题宣传,引导团员青年牢记使命、陶冶情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打造安全、健康、乐学、成长的幸福沈大品牌2023-2024学年,通过“青年之声”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5条,网站发布信息63条。校园广播电台累计播音186天,播音总时长137小时,播放校园及时政新闻1180余条。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发展规划处在已公布的《沈阳大学“十四五”发展建设规划(2021-2025年)》基础之上,公开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等文件,2023年《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示。教务处及时公开了2024年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沈阳大学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沈阳大学目前在招本科专业52个,2024年无新增专业,停招国际商务、财政学两个专业。研究生院及时公开《沈阳大学学位(研究生)授予工作细则》以及教学质量信息和学位授予信息等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和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通过学校学校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了《沈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览表》《沈阳大学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保证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常态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说明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学校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优化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的校内外渠道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个别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下一阶段,学校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持续强化做好师生员工关心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督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压实学校和各部门(学院)的主体责任。

(二)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同机制和常态化检查、督导、评议、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和渠道

创新学校信息公开方式,优化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布局,积极发挥各部门(学院)公开渠道协同作用,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利用,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持续提升公开信息含量与公开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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