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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025学年沈阳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   编辑: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10-30     点击数:[]  


2024-2025学年沈阳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相关规定和省教育厅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根据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将沈阳大学20249月1日20258月31日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4-2025学年,沈阳大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推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

)统筹推进,压实公开主体责任

不断健全完善“学校统一领导、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信息公开部门具体负责、师生积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厘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详细梳理《沈阳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按照职责到岗、任务到人的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师生及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机制,健全公开工作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制定《沈阳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沈阳大学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并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原则、形式等各项内容做了全面、系统、详尽的规定,注重将信息公开与学校发展相结合,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做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和谐,以和谐促发展。

)精准施策,深化重点领域公开

学校注重将社会及师生普遍关注的重要领域信息适时公开,不断扩大学校重要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持续提升服务管理意识。重点加大招生、财务资产、人事、教学、学生管理、基建项目和大型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多元发力,拓宽公开传播渠道

学校强化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升级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事项全覆盖。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网站、OA办公平台、官方微信、官方微博、校报、年鉴、党代会、教代会、学代会、座谈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及时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实时公开学校信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教代会团长会议等形式征集问题27项,经分类梳理共处理提案7项;通过省、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校园诉求平台等途径,解决师生反映问题346件,办复率达100%。通过学校门户网站、职能部门及各学院网站发布信息4617条,OA办公平台及时传递各类信息237条;通过“青年之声”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4条,播放校园及时政新闻1170余条;通过沈阳大学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今日头条、视频号、抖音号等平台公开信息1243条。编撰印发《沈阳大学校报》14、《校内信息62期。此外,还通过电子显示屏、信息公告栏印发学生手册招生宣传指南等方式综合发布学校各类信息。

(二)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党政办公室牵头对学校基本信息进行公开,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情况、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已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2025年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等已通过学校OA平台发布。工会主要通过沈阳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沈阳大学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教代会团长会议等形式公开了《学校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沈阳大学第五届工会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沈阳大学第五届工会委员会2024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等,并对拟推荐的全国先进工作者、辽宁工人先锋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沈阳五一劳动奖状、沈阳五一劳动奖章人选在校内进行公示。《沈阳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沈阳大学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已在科技处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公开发布。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招生就业处建立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并将具体公开事项纳入常态化工作,通过纸质版宣传资料、学校本科招生就业信息网、“沈阳大学本科招生资讯”微信小程序、“沈大招生”“沈大就业”微信公众平台、沈阳大学云就业平台及其他宣传媒介,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招生宣传与录取方面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准确地公布校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招生计划、录取进展、录取分数,以及招生监督举报电话等,做到“十公开”。印制下发了纸质版高中宣传册、招生简章(省内外)、报考指南、分数统计册等宣传资料余份,方便考生及考生家长了解学校院系专业情况及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实现了阳光招生同时也提高了学校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二是在就业管理与服务方面,学校就业信息网发布《沈阳大学202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包含毕业生规模、结构、毕业去向落实率、毕业流向等信息发布《沈阳大学2025届毕业生生源信息》,印制毕业生生源信息册等资料2000利用就业信息网站、就业微信平台和沈阳大学云就业服务平台发布就业相关信息,包括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省市人才市场招聘会信息、校园专场招聘会信息、省市就业部门咨询电话等先后发布招聘信息543就业宣传信息163就业指导信息50条。同时,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常年置顶发布国家、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就业政策,并链接了全国大学生就业一站式服务系统、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中国沈阳人才市场沈阳大学云就业服务平台等链接,便于毕业生实时查询省市就业信息促进了学校就业工作的高效开展。

研究生招生就业工作中,研究生院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招办要求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一是在校园网及时公开《2025年沈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沈阳大学2025年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指南》等,公示所有内容均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辽宁省高中等招生委员会审核及审批通过,并在教育部研招网同步公示。拟录取研究生名单等涉及考生信息的文件均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合规合理。二是及时公布2025届毕业生就业数据,包含研究生规模、毕业专业分布、毕业去向初次落实率等,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就业工作的监督。

3.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持续深入贯彻实施“阳光财务”,在学校网信息公开栏设置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主动公开财务、资产信息。同时,紧跟财政管理改革步伐,按照学校内部治理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1)财务信息

计划财务处稳步推进财务信息公开,确保财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一是聚焦公开范围、内容格式、时限要求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责任体系,指定专人专项负责,确保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发布全流程,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追溯《沈阳大学财务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修订)》《沈阳大学学费和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以及沈阳大学2024年度决算2025年度预算沈阳大学2025年收费标准等已在学校网站公布,持续提升财务制度的时效性透明度。

2)资产信息

资产管理处立足促进资产有效利用,保护国有资产,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好服务。一是严格按照沈阳市政府相关规定,通过省财政厅、沈阳市政府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处网站等主动公开资产管理有关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项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闲置资产处置等信息。二是通过学校OA平台公开房产使用、设备台账、招标采购流程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等大额物资设备采购项目信息》《资产综合管理平台访问地址》《房屋及土地管理系统访问地址》《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信息》等均已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做到政策透明、执行规范、留痕可查。合作发展处在学校网站公开了《沈阳大学校友捐赠管理办法》以及校友捐赠情况,明确捐赠流程,明晰限定性与非限定性捐赠管理标准,持续规范校友捐赠行为,确保捐赠资金的规范高效利用。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教职工对人事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人事处不断提升管理透明度。一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凡涉及人事招聘、人事招聘、职务晋升、岗位聘用、评优推荐等关键工作中,严格遵循事前公告、过程公开、结果公示的原则,全面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过程透明。二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传播效能。积极利用学校、人事处网站等线上平台,同时结合各类工作会议、文件传达等形式,及时主动发布博士教师引进公告、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等,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与监督权,有效提升人事工作公信力。三是严把信息公开质量,确保准确权威。对于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师资结构、岗位聘用、招聘公告等基础性、关键性人事信息,坚持数据精准核定、文字反复校验,确保所公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为人事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信息及时学校OA系统上一定范围内公布,《学校现有机构及事业编制人员情况》《沈阳大学2025年博士教师引进公告》《沈阳大学专任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已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教务处结合教学工作实际,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教学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学校、教务处网站向校内师生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专业设置情况、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教学信息。二是通过国家数据平台及各类报告、校发文件等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教学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召开教学院长工作例会、建立各学院微信工作群等形式向全校各二级学院及时传递和发布教学信息。2024-2025学年,教务处共对外发布信息50余条,《沈阳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已在学校网站公开发布,《沈阳大学创新学分抵顶课程学分管理办法》《沈阳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沈阳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沈阳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沈阳大学关于坚持“五育”并举,把德育贯穿于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全过程行动方案》《沈阳大学人工智能赋能本科教学实施方案》等已在学校OA平台发布。

6.学生管理、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生工作部始终遵循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认真履行校对、审核及发布各环节要求,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一是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平台、发放纸质版《沈阳大学学生手册》等方式,做到“临时事项随时公开、日常性事项按时公开、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关于完善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沈阳大学寝室长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沈阳大学本科学生干部管理办法》《同学关系规范及协调处置办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等。在相关文件的修订及执行上,学生工作部积极与各学院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力争各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在学生评奖评优等工作中坚持校内公示制度,在部门网站公开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获校内奖学金、荣誉称号学生/集体名单,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拟推荐学生名单,沈阳市红十字会2024年“博爱助学”活动拟资助学生名单等。以方便师生为基准,保障师生利益为目标,压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增加工作透明度和民主监督功能,顺畅了信息公开-监督-反馈流程。

团委综合运用网站微信、微博、校园广播电台等平台,主动公开部门信息,持续做好富有思想性、时代性、感染力、正能量的主题宣传,引导团员青年牢记使命、陶冶情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024-2025学年,通过“青年之声”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34条,网站发布信息61条。校园广播电台累计播音120天,播音总时长150小时,播放校园及时政新闻1170余条。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为不断提高人才培养与学位授予质量,发展规划处及时主动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沈阳大学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等,研究生院公开了《沈阳大学学位(研究生)授予工作细则》等,《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的申报及论证材料》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公示。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十分重视对外交流和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外事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在工作中注重细节,精益求精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通过学校部门网站等渠道及时发布了《沈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一览表》《沈阳大学国际学生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等,保证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常态化,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因公出国(境)工作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制定学校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能力,制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包含《沈阳大学消防安全责任大落实行动方案》8个专项行动方案,有效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说明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要求主动公开信息,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或诉讼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学校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有待改进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还不够完善,个别部门(学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还有待提升。下一阶段,学校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意识

持续提高全校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做好师生员工关心事项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定期督查,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意识,压实学校和各部门(学院)的主体责任。

(二)加强信息公开培训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加强理论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管理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同机制和常态化检查、督导、评议、激励机制,提高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优化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探索创新学校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加强新媒体平台的利用,优化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布局,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积极发挥各部门(学院)公开渠道协同作用,持续提升公开信息含量与公开便利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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